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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第三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会

    7月14日,根据公司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和主要措施,机关第三党支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康永军主持。
    会上,康书记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赵时运同志在安徽建工集团庆祝建党95周年表彰暨党课报告会上讲话重要内容,并就本支部近期“两学一做”学习情况进行了总结和通报。
    接着,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安俊同志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深入理解党员义务是做好一名合格党员的基础”为题,给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专题党课。
    刘总结合《党章》向支部全体党员逐条详细地介绍了党员应履行的八项义务。他强调,党员义务是党员基本条件具体化。一个党员是否真正符合党章所规定的条件,能否充分履行党员的义务,是检验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根本标准。党员的八项义务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作风上明确规定了党员言行的基本准则,是对党员如何发挥先进作用的基本要求。义务就是责任,党员义务履行的怎么样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不强、模范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的重要标志。
    刘总要求全体党员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要深化对党章重要性的认识,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做到知其所以然。全体党员自觉对标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立足岗位作贡献,努力创造新业绩。